夫妻随迁入户深圳申请条件&办理指南

一人入深户,全家是深户!深圳的入户政策惠及所有家庭成员,只要你愿意长期在深圳发展,家庭成员有一人符合入户条件,达到一定的年限,你的家人都可以随迁入户。随迁入户大致分为以下三种:子女随迁时间:随时可以办理。夫妻随迁时间:结婚满2年;父母随迁时

夫妻随迁入户深圳申请条件&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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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入深户,全家是深户!

  深圳的入户政策惠及所有家庭成员,只要你愿意长期在深圳发展,家庭成员有一人符合入户条件,达到一定的年限,你的家人都可以随迁入户。随迁入户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子女随迁时间:随时可以办理。

  夫妻随迁时间:结婚满2年;

  父母随迁时间:你入户时间满8年。

  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夫妻随迁入户的详细办理流程,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收藏本文,按照下面流程慢慢办理哦。

  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2年,被投靠方入深户时间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夫妻随迁时,有子女的也可一并随迁,需满足以下条件(只需符合任意一项):

  1.未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随迁。

  2.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成年子女。

  【注意】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可以通过调干迁户,不能走夫妻随迁通道。

  (一)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薄、身份证。

  (三)《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四)随迁子女户口薄、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五)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六)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户口薄“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党政机关事业年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薄“服务处所”的信息。

  2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满十八周岁的兔提供):

  (1)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2)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3)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3.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但无法联络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末记载另一方父(母)信息的,还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況,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产生的户口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随生父迁户的,需提供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子女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井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免提供)。

  4.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5.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随迁病残成年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

  (2)本人的未婚未育声明,本人因身体、智力原因无法声明的,由其父或母书写、签名。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一)网上申办

  【特别提醒】随迁子女属省外户籍15-20周岁的,不可网上申办,须预约前往窗口现场理。

  1.网上申报方式

  (1)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进行查询。

  (2)申请人可下载APP,注册完成实名认证账号,在"部门服务”-“市公安局”专区-“户政业务”栏目,选择办理的业务类别,按照系統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2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其中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同时到场确认。

  3办理时限:网上预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二)现场申办

  1.成年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我市任一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2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户籍人口机械増长计划,按申请类别、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审批(如当年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结。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通。

  3.申请人、未成年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在《户迁移证》有效期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等相关材料(申请人现学历与原户口登记学历不一致的,提供学历证明材料),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

  广东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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