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是深户,另一人可以随迁深户,但并不是都可以迁,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分居满三年,申请随迁人员必须是无业人员,不属在职干部、职工,该户内未发生过超生事实。
2、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5、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