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宝安区,对新引进入户且在宝安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可申请深圳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
详细信息:2020深圳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指南
首次发放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户口本首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复印件。
4.自引进我市时起至最新月份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6个月及以上记录,社保局加盖公章);
5.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员工通知》、《调动通知》、《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
6.在宝安区就业的,需提供与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派遣的应同时提供用工单位在职证明;在宝安区创办企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及最近半年的企业纳税证明;
7.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加盖银行业务章的银行流水);
8.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9.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一类账户)。
续发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户口本首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复印件;
4.自引进我区时起至最新月份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18个月及以上记录,社保局加盖公章);
5.在宝安区就业的,需提供与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派遣的应同时提供用工单位在职证明;在宝安区创办企业的,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股权证明,及最近一年的企业纳税证明;
6.申请人获得第一笔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发放证明材料(加盖银行业务章的银行流水);
7.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8.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一类账户)。
推荐单位应当核实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关注,回复关键词【人才引进补贴】,获取深圳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