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企事业单位拟引进紧缺人才711名

2020年兰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七批)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兰州市第七批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13个岗位711人,其中:事业单位

兰州市企事业单位拟引进紧缺人才7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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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兰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七批)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兰州市第七批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13个岗位711人,其中:事业单位351个岗位464人,企业62个岗位247人。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兰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七批)》(附件1)和《2020年兰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范围主要是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可招聘往届生,详见《2020年兰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第七批)》中“备注”栏。

  2.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部分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引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人员。

  3.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工作地点在远郊区县的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学历按照远郊区县标准执行,可引进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4.研究生、本科生须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5.取得双学位的报名人员,报考专业以主修专业为准。

  6.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自定岗位条件,不参加实地引才;意向报名人员直接联系《2020年甘肃省兰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中的企业报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往届生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2018年以来兰州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弃约或辞职人员。

  三、引才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线下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其中工作地点在远郊区县的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四、优惠政策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机关用人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非公费师范生),按博士2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本科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区县可参照执行。

  3.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种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截止2020年11月15日下午17:00,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②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含个人近期证件照),《报名登记表》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2021年毕业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原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报到证等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原件;公费师范生还应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以上资料整理压缩发送至《公告》中岗位对应邮箱(标题备注“姓名+报考岗位序号+身份证号”)。

  ③其它事项。择业期两年,即2018年11月4日之后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无就业报到证的,择业期按硕士学位证取得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线下报名

  ①报名人员可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或于面试当日上午9:00—11:00,在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骆驼滩289号)现场报名。面试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当日上午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②报名所需资料。与线上报名所需资料一致。

  (二)资格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线上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审核结果,线下报名人员现场告知。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2.面试地点。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骆驼滩289号)。

  3.面试内容。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实绩等。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合格人员在兰州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参加面试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会场:

  (1)体温<37.3℃且无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2)接受体温检测、消毒,并且全程佩戴口罩;

  (3)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甘肃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当日审领的防疫健康信息码。

  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金城人才”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此公告。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公告中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931-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931-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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