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到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地址:晋安区福兴大道鼓山福兴投资区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民政窗口,可乘92路、78路至福兴投资区终点站。
参考网址:/ar/.htm
事项名称: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办理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办理条件:
1、内地居民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一方户口为本辖区的居民;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男女双方共同到本窗口办理结婚登记。
申报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应提供本人已加盖户籍章的个人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加个人页或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盖管理户口单位的印章加个人页)
2、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不同的,应到公安部门更改一致)
3、男女双方两寸近期(半年内)合影免冠证件彩照(红底或蓝底)三张
4、军人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未领取身份证的应在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右上角标注“未领取身份证情况说明”字样并加盖公章;证件丢失、过期或有误应到有效机关补办证件后办理)
5、再婚当事人除需要提交以上四条材料外还需更改户口本上婚姻状况
6、复婚当事人除需要提交以上五条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离婚证
收费标准:工本费每对9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一、关于身份证问题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即刻办好,周末一般不办理。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即刻办好,周末一般不办理!
或者是手上没有这张卡,我就是凭《常住人口登记卡》在南京和我老公领证的。
如果你户口是挂在单位的集体户口是有一张纸可以证明你户籍的,或者单独打印自己那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我以前的同事。如果在人才市场,凭《常住人口登记卡》在深圳登记的,通常这张卡会发到你手上,开具户籍证明,你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双方都是深圳集体户口,叫《常住人口登记卡》
结婚登记当天,携带你们双方的身份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在任意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都可以。
我是深圳集体户口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扩展资料:
颁发结婚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婚姻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二)告知婚姻当事人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婚姻当事人宣读新婚誓言;
(四)把结婚证颁发给双方当事人,先发给女方,再发给男方,向婚姻当事人宣布:自取得结婚证之日起,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福婚姻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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