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所需材料:
1、《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2、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页合下列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可以免于提交相应的户口页:
3、已婚的,提交结婚证异或者有离婚史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4、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5、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准予再生育证明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等相关材料于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其他特殊情形的,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相关情况证明7、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或者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同时提交另一方的相关材料8、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指南》第四条申请人需要携带材料,到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提交材料(如果是办理生育保险确认人员可先咨询社区工作),工作人员当场给出是否受理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