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顾蓉王文丽吴佳丽陈利城刘梦娇)返校的日子近了,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不久也将拉开序幕。多少积分可以申请家门口的学校?独生子女能加多少分?二胎可以加分吗?非深户子女有多少加分项目?你关心的内容来了,深圳10区(新区)积分政策或征求意见稿相继公布,请收好!
光明
拟新增3类学位,独生子女加分调至1分
根据3月18日光明区教育局发布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显示,光明拟将往年的5类学位类型调整至8类,往年的第一类“光明区户籍”被细分成4种类型,基础积分为60-90分不等。
值得关注的是,在加分项目方面:独生子女加分拟由30分调至1分,并同时取消“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家庭”和“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家庭”两项加分政策;深圳户籍的入户时长加分和住房加分、非深户籍的住房加分和社保加分均拟由1分/月调至0.1分/月;新购商品房(住宅),有购房合同,还但未取得《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合同约定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房入住的,可作为入学条件,不加分。
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的3月31日,录取原则按学位类型从第一类到第八类依次录取,相同学位类型的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
此外,中山大学附属学校优先面向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全职在职在编教职工子女(含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职工子女)招生,剩余学位供学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学。
龙华
有五大变化,拟新增深户或非深户居住证积分
根据日前公布的《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该区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原则仍是先类别后积分,但今年主要有五大变化: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大学区与非大学区的计生积分同时修订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深圳户籍自购商品房产拟改为以房产购买日期计算积分;非深户籍拟按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同时缴纳的时间计算积分;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拟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今年,该区的深圳户籍积分办法为:基础分+户籍积分+住房积分+计生积分;非深户籍积分办法为:基础分+居住证积分+社保积分+计生积分;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积分不封顶。其中,深圳户籍方面,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非深户籍方面,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宝安
独生子女加分调整为2分新增“户证”加分
《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录取方式变化,取消“先类别后积分”录取方式,采用综合积分从高至低录取;二是积分方式优化,积分入学项目主要结构为“基础分+加分项”,按照学生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设定60-105分值的8类基础分,并设置居住时间、社保、计生、户证等4类加分项。
在加分项方面,计生情况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且由90分调整为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深圳户籍学生的居住时间加分由原来的连续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调整为加0.1分,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加分封顶5分;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社保时间加分,也由每满一个月积1分调整为加0.1分,补缴不算加分。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深圳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此外,还新增了“户证情况加分”政策,对深户和非深户均适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南山
计生项满分1分拟增加户籍、社保时长加分项
记者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了解到,2020年南山区积分入学共设置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基础分项目包括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顺应二胎时代的现实,南山最新的《积分入学分值标准(征求意见)》弱化了计生项加分,2020年南山区计生加分满分由去年的20分拟减至1分。增加户籍时长、社保时长2个加分项目,积分入学分值标准较以往更细化。据悉,户籍时长作为加分项,根据学位申请人在基础分项中所选择的户籍类别以及最近一次转入该户籍类别时间至2020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学位申请人为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或南山区内非学区户籍人口,以及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人口两类,户籍时长加分最高加分为7.5分。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
福田
独生子女加分拟从6分调至1分
3月27日,福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征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意见的公告。
2020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公告显示,从2020年开始,福田区拟将《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龙岗
独生子女加1分因疫情影响相关政策有调整
龙岗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微调,全区计划生育加分项目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龙岗区教育局还公示多条疫情相关的政策调整。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连续等情况,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影响报名资格。2020年因疫情影响,社保将只核验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
因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续签或现合同尚未到续签时段,导致合同未覆盖4月至9月的公租房及人才住房租户,可凭现有租赁合同进行网上申请学位。经核查复核续租资格的租户,且续租合同租期覆盖到2020年9月30日后的,可凭现有租赁合同申请学位。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租住商品房且未办理租赁凭证的目前可通过预约办证。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网上预报名阶段会增加业主相关信息完成填报的便民方式,在2020年6月16日前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提交、更新报名信息。
坪山
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今年,坪山区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积分计算方式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间+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社保+计生+居住证”。
今年,坪山区调整了计生加分,改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此外,调整了社保计算方式。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罗湖
增加小升初加分项目
经过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并结合罗湖区实际情况,4月9日,罗湖区教育局对《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依法作出修订。
与往年相比,今秋新学年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积分政策调整了积分和加分分值,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如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
调整了计生积分。根据全市招生工作部署,全市计划生育积分统一标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对非户籍申请儿童增加了个别加分项目:如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5年及以上的加1分。
增加了小学升初一加分项目。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盐田
“盐外小”小升初不再享受直升独生子女加分调至0.2分
今年盐田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进行了两大调整:一是2020年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二是重新修订《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包括C类、D类学位类型对调;“类别分”由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独生子女加分由6分调整为0.2分,取消“政策内生育加分”和“政策外生育但缴清社会抚养费加分”两项加分政策;深户儿童的父母入户加分、非深户儿童的父母社保加分均由0.1分调整至0.01分,加分上限由20分调整为2分;非深户儿童,父母一方为深户的加20分调整为加2分;非深户儿童父母双方都提交有效居住证的另加2分调整为加0.2分等。
大鹏
拟新增“户证情况”等加分项
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根据日前发布的《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拟对积分进行微调:基础分积分类型由6类调整为7类;加分部分,主要是将计生情况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增设了户证情况、社保年限较长、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等情况的加分项。
其中,加分类别将由3类调整为“深圳户籍学生加分”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两大类。计生加分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调整为在已缴纳2年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加0.1分,设置加分上限为6分。在深户学生及非深户籍学生加分中均增设“户证情况”加分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加0.5分。对于申请初一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增设“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加分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