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积分落户2021新政策入户
新政策变化:
在深圳市公安局网我们了解到,深圳市取消“代管户”了!
很多打算入户的朋友一下子就懵了,没了代管户,这对我入户深圳是否会有影响?
其实完全不必担心,代管户只是并入“人才专户”,我们该怎样入户,还可以怎样入户。
那没有深圳房产的人怎么落户深圳?
可以选择人才引进入户和积分落户。在职人才入户深圳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保;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符合基本条件后,以下这7种类型的人才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入户深圳
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二、高学历知识人才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符合以上一、二项的申办人员,可以不需要在深圳交社保就能申请入户深圳三、全日制学历人才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四、技术资格人才
▼具有高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中级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注:
1.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2.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职业资格人才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交社保满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人员注:
1.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2.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需通过本市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奖项和表彰型人才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表彰的人员。注:奖项和表彰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七、积分测评达到100分的人才
▼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分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注:以上三到六项必须在深圳交社保,且社保处于正常在缴状态,并要求社保在目前上班的公司连续缴纳7个月或以上的社保不符合前面6项条件的小伙伴们也不要灰心,第7项就是专门帮助你们的
有些小伙伴可能会问,我不知道自己的分值是多少啊?怎么积分呢?1、文化程度及技术水平注
1.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术技能水平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2.本市高级技工学校或学院全日制毕业不超过4年并具有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的,另加30分。
3.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方可积分。
4.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必须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以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积分的,需在取得证书(在我市参加考试取得的证书以发证时间为准,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证书以通过综合水平测试时间为准)后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一年以上方可积分。
6.本项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积。
7.“以上”包括本数。2、技能竞赛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注
1.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2.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近五年指2013年-2017年);
3.2016年之前取得的奖项等次中的市级相当于现市级一类,区级相当于现市级二类。3、发明创造★发明专利每获得1项积5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积。★实用新型专利获得1项积1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如为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积。
注
1.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不超过50分;
2.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
3.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不能积分。4、纳税情况(近3个年度内在我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以下项目:
1.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2.劳务报酬所得。
注
以个人所得税积分的,纳税额计算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且须在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纳税,150万元积50分,每增加30万元积10分,以30万元整倍数计分,100分。★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30万元积50分,每增加6万元积10分,以6万元的整倍数计分,100分。★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15万元积50分,每增加3万元积10分,以3万元的整倍数计分,100分。
注
1.近3个年度指2015-2018年,由本人提供纳税证明及与申请事由相适应身份资格的相关证明(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2.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3.以企业纳税积分的,纳税额计算以“税款缴纳时间”为准;
4.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积分的,须在近3个年度内及申请时均具备与申请积分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5.同时具备多家企业多重身份资格的,只能以一家企业的身份资格积分,不叠加计分。5、在深参保情况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年限,每满一年积3分;
缴纳深圳市其他社会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注
1.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的年限不予计算;
2.少儿医疗缴费年限不予计算;
3.参保情况总分不超过30分。6、实际年龄情况18-35周岁加5分,35-40周岁不加减分,从40周岁起减分,每增长1岁减2分。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7、单位申报,奖励加分单位申办,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费2年以上,加10分。
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系统读取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年限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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