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分及学位类型划分
第一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80分
第二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75分
第三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70分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
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第四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65分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
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第五类型:
62分
学生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第六类型:
学生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0分
加分
共同加分标准:
独生子女加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1分。
1、2017年对福田区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小学和初中学校,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租期一年以上,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
第一类型、第二类型: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2017年对福田区非实施学位房锁定政策的其他公办小学,要求租房户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租赁合同(以合同登记时间为准),租期一年以上,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
第三类型:
按儿童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四类型: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五类型、第六类型: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大区招生
积分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即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而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