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以下材料前往落户所在区公安局办理最终落户手续。
1、办理准迁证时公安局给的密封资料袋(内有信息卡、调动通知等相关材料)
2、准迁证右边一联(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
挂靠非深户亲友房产新立《家庭户》:
1、业主需要开《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或房产证原件
2、申办人和业主带上调令,户口本,房产证复印件或房产查询单一起到房产所属派出所立户
3﹑业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迁移证
扩展资料:
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