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二)身体健康;(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四)已在我市办理并在申报单位缴纳(其中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及犯罪记录。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