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办理深圳户口的方式
三、办理上申报
四、等待转深户信息预审公示
五、提交书面申报办理深圳户口材料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公示通过后9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六、等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七、等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办理深圳户口申报信息修改
九、转深户的办理结果
十、办理深圳户口后的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到我市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我市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