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广大市民申请踊跃,但在申请的人员当中却愈近六成申请者或因对称“5+5”的首个纯积分入户办法政策理解不到位,基本入户申请条件不达标。据悉,积分入深户9月30日截止申请。
深圳积分入户9月30日截止申请
俗称“5+5”的首个纯积分入户办法——《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于7月17日正式颁布施行。9月1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广大市民申请踊跃,但在申请的人员当中却愈六成申请者或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基本入户申请条件不达标。
据悉,今年首次出台的“5+5”积分入户办法最为关键的两大衡量指标即为申请人购买养老保险满五年,且同时在我市购买住房或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必须在我市房屋租赁登记主管部门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满5年,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项基本条件方可进行申请。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市民办理,此次积分入户申请的办理只需市民通过市公安局官网线上如实填报资料即可完成申请,之后再由市公安局后台将申请人的信息推送给市规土、社保、房屋管理、住建、计生等部门对相关积分项目的情况进行核算,省去市民往返各局窗口核实的麻烦。
但是,“一键式”申报在便利符合申报条件市民的同时,却也产生一些新的问题。根据市相关部门对7月17日以来申报人员信息初步核查的结果显示,逾六成申请者或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基本入户申请条件不达标。“近期,我局将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撤销申请的操作。”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有关申请人对相关结果存在异议,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规土委、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窗口进行复核。
值得注意的是,如对相关结果无异议,在9月30日前未登录申报平台进行撤销申请者,将有可能因本年度的不诚信申报影响下一年度的申请。
(记者余俐洁)
延伸阅读
深圳2017年纯积分入户申请指南
7月17日起,《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正式启动申请!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名,即日起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申请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9月30日。
一、申请条件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5.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二、积分指标
积分指标包含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类:
1.稳定居住指标为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2.稳定就业指标为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3.诚信守法指标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三、申请流程
1.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发送“积分入户”
2.进入“民生警务”
3.选择“积分入户”
4.点击“我满足条件,开始申请”
5.阅读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知并同意”
6.选择自己符合的条件,一般选择“我全部符合”,然后进入“下一步”。
7.登录个人账户,没有账户的进行免费注册。
8.注册后需通过微信进行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后才可申请入户。
9.受理机关自2017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6日后,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10.2017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受理机关将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入围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申请人对本人各单项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提交复核申诉。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公示结束后7日内,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11.受理机关于11月15日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我的申请”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