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积分入户政策对学历零要求,将按积分排名审批入户
有房有业加分不良信用记录减分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记者张小玲深圳再降积分入户门槛,对学历无要求,昨日公布实施的《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将按规定积分,依分值排序,在额度内审批入户,为长期在深稳定就业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开辟一条入户渠道,也将使深圳消化更多存量人口。
依分值排序在额度内审批入户
据介绍,该《办法》被称为深圳首个积分入户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根据此前发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户籍迁入将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原来深圳实施的积分制入户政策既适用人才,也承担消化存量人口入户的功能,评价机制较为复杂。也就是说,此前深圳实施的“积分入户”政策,实质是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与此次的积分入户办法分属两条不同的入户渠道,在政策框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具体来看,人才引进迁户综合评价积分制政策由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调进干部、招调技术工人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适用对象为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且具备一定学历或技术技能水平的非户籍人口。因此,该积分制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而非单纯的入户政策,入户只是人才引进政策需要衔接的事项之一。
深圳将消化更多的存量人口
这也意味着,深圳将消化更多的存量人口。据悉,2016年“两会”期间,深圳就提出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系列文件,增辟存量人口“居住+社保”入户渠道,提高户籍人口比重。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推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数据显示,2016年末,广州、深圳两个超级大城市的常住人口数量增加最多。深圳市常住人口1190.84万人,较上一年增加53.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增加49.8万人,外来人口增加3.2万人。2016年末,深圳户籍人口为404.8万人,比2015年末(354.99万人)增加了49.81万人。但实际上,深圳实际管理人口已超过2000万。因此,如何科学合理消化存量人口,转化为户籍人口,解决户籍人口倒挂问题,成为深圳入户政策改革新重点。
申请积分入户需符合三个条件
新实施的《入户办法》规定,申请积分入户需要符合三个条件,首先是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二是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三是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据悉,在满足这三大条件的情况下,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项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积分,其中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除居住指标外,加分项还包括养老保险一项,每满1个月积1.5分。需要提醒的是,个人信用和违法犯罪两项为减分项,其中个人信用根据不同情形扣减15-100分不等;违法犯罪根据不同情形扣减150-200分不等。
按规定,办理积分入户人员应当向市公安局提出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深圳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积分入户每年度一至三季度受理申请,四季度进行审批。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及排名由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程序结束后,入户人员名单根据入户申请人员积分分值排名和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量确定,由市公安局正式公布。未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者可于下一年重新申请。
入户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户,按照《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要求执行。入户申请人及其随迁家属户口簿仍登记为农业家庭户的,应当同时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据悉,2017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为1万名,今日起,申请人即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关注“深圳公安”(szgz-110)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