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期积分入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关于2021年第一期积分入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2021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0日开办,4月30日停止申请审核。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津政规〔2020〕10号)规定,本期

关于2021年第一期积分入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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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第一期积分入户

  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1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0日开办,4月30日停止申请审核。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津政规〔2020〕10号)规定,本期居住证积分继续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及其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执行。现将申办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

  

  二、申请单位和申请人申办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都须操作才能进入审核流程。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补正)→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入户名单→发放准迁证。

  三、2020年申请单位注册信息保留,已经注册的单位直接登录申报。未注册过的单位注册时应选择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唯一受理点完成当期申报,请企业群众合理安排申报时间以确保申报成功。

  四、职业资格证书和紧缺工种执行以下文件:

  (一)《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3号);

  (三)《关于办理积分落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47号);

  (四)《天津市2019年-2020年度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

  五、2021年6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逾期将无法查询结果。

  六、居住证积分入户是对在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第三方机构发布信息,不接受任何积分中介服务。我中心从未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发布办理信息、代理办理居住证积分入户业务。

  如需咨询,请致电

  市人社局:、、

  市公安局:

  市教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公积金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市退役军人局:

  市医保局: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

  滨海新区公安局:

  滨海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

  滨海新区公积金中心:

  滨海新区退役军人局: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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