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小伙伴们注意啦!2020年度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已经启动!计划指标为名!有需要申请的小伙伴们。
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在“深圳公安”!
截止日期为9月30日,快行动起来吧~
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登记备案)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基本条件才能申请。
职工小伙伴还要注意,以配偶(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申请人和配偶的婚姻登记时间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12月31日),且2020年9月30日当日婚姻仍在存续期内。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
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
(一)稳定居住指标
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1.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2.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
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在深依法按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
(三)诚信守法指标
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1.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未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15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2.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已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30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3.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100分;
4.有刑事犯罪记录,减200分;
5.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150分。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
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
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