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进入后点击『个人业务』,选择『户政业务』—『户籍迁入』
第二步:进入后点击『积分入户』
第三步:进入积分入户入口,点击『我的申请』,然后根据系统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
第四步:登录个人账户后,会看到个人申请的状态信息,如果积分结果有问题的,可以选择『复核』,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