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位申请在即,深圳十区(新区)陆续公布了最新的入学积分政策。从发布政策来看,今年各区的入学政策积分都做了一些调整,在计生情况加分项中,大部分区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此外,各区(新区)的入学积分政策还有哪些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福田区
计生情况加分调整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
今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从2020年开始,将计生情况加分标准由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据了解,2020年秋季开学前,该区将有一批高科技预制学校交付使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主要接收部分符合福田区入学条件但积分较低、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缓解部分片区学位紧张状况。
罗湖区
对非户籍申请儿童增加个别加分项目
从罗湖区教育局发布的《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后修订稿)》来看,今年罗湖区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例如深圳户籍购房从每满1个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从每满1个月积2分,调整为0.2分。罗湖区还调整了计生积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此外,还对非户籍申请儿童增加了个别加分项目,包括增加了非深户籍住房加分,即非深户籍儿童父母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加1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单亲家庭加1分);居住证和社保二项同时满5年加1分(单亲家庭加0.5分);符合“3个6”条件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即具有我市小学6年的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的社保(养老医疗)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
南山区
弱化计生加分项由去年20分减至1分
2月10日,南山区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实施方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往南山区共设4个积分项,分别是:户籍、住房、计生和社保,无基础分和加分项之分。今年设3个基础积分项目(户籍、住房、社保)和3个加分项目(计生、户籍时长、社保时长)。
今年南山区积分政策最明显的变化是弱化了计生项,将其折合成了户籍时长和社保时长的加分项。计生加分从去年的满分20分减至成了今年的满分1分。今年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为7.5分,学位申请人父母缴纳社保情况满分为10分。
盐田区
盐外小学入读小一生不能再直升盐田外国语学校
4月7日,盐田区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相比往年最大的变化是,2020年起入读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一年级的学生,小升初时不再享受直升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的政策,而是实行就近入学。
今年盐田区积分政策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今年,非深户购房从C类调整为D类,盐田户籍租房从D类为C类;类别分全面下调,从原来的300到550分下调至70分到95分;关于计生加分项,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0.2分;双居住证加分从2分调整为0.2分;深户入户时间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住房材料加分,这些按时间长度加分的,加分标准和上限都做了调整。每月加分从0.1分调整到0.01分,加分上限从20分调整为2分。
宝安区
将采用综合积分从高到低录取
1月21日,宝安区发布《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办法》自当日起效,有效期3年。此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录取方式和积分方式。录取方式上,取消了“先类别后积分”的录取方式,将采用综合积分从高至低录取。对积分方式进行了优化,积分入学项目主要结构为“基础分加分项”,按照学生的“户籍”和家庭“居住”情况组成“基础分”;设置居住时间、社保、计生、户证等加分项。在计生加分方面,独生子女仅加1分。
龙岗区
因疫情影响,社保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
3月25日,龙岗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公示。今年,龙岗区根据卫健部门相关政策,将计划生育加分项目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2020年学位申请的报名资料实行先网上电子信息比对,后验核证件的方式。此外,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今年因疫情影响,社保将只验核养老险累计缴交月数。
龙华区
新增深户或非深户居住证积分加分
3月25日,龙华区教育局将《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今年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位类型情况,统一设置基础分为60分,原来的积分方法没有设置基础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
此外,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加分。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方面,修改前无此积分项目。今年新增相关积分项目:深圳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非深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坪山区
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今年,坪山区实行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同一类型积分按从高到低排序。积分计算方式区分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学生,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时间计生”,“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项目为“居住社保计生居住证”。
今年,坪山区调整了计生加分,改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此外,调整了社保计算方式。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光明区
学位类别由往年五类增至八类
今年,光明区的积分入学办法将原来为五种的学位类别增至为八类,并新增了基础积分。计生加分项,只保留了独生子女加分,加1分。所有按时间长度加分的项目值都降为原来的十分之一,包括入户时长、居住时长以及社保时长,都变成了0.1分一个月。
新增了自建房、祖屋、集资房这三种特殊房产的加分项。这三种房产可按时长加分,其他特殊房产不加分。
此外,非深户社保加分也有调整。非深户社保加分从原来的按养老、医疗中缴纳时间较长的算分,调整为按养老、医疗同时缴纳时间算分。
大鹏新区
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
今年大鹏新区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大鹏新区对于基础分积分方法上有所调整,原积分类型为六类,现按照“户籍优先,梯度赋权”的原则,现将积分类型调整为七类。第六类为“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第七类为“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加分部分主要是将计生情况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增设了户证情况、社保年限较长、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等情况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