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所需材料
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
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
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7.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8.获得(2013年至201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9.投资纳税材料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7.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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