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自住住房为积分申请的纯积分入户,拟入户地应该如何选择呢?拟入户地选择后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入户呢?快点击文章查看!其他相关信息见文末提示。
拟入户地选择
以购买自有住房申请积分入户的申请人,请按以下顺序选择入户登记地:
1、入配偶家庭户。
提供配偶家庭户户口簿,结婚证。
2、在本人或配偶房产落户。
提供加盖派出所专用章的标准地址信息单、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由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号码。标准地址信息单由房产所有人(拥有份额等于或超过50%)携带该房产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由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号码,前往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完成地址采集后,由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开具取得。
申请人或配偶房产已给他人立户的,申请人可在此户入户。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由当事人自报不动产权登记号码,户口簿。
3、如房产在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后出售的,可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只需提供亲友家庭户户口簿。
入户时间
1、排名1-2000名的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6日-12月31日期间预约办理;
2、排名2001-4000名的申请人于2020年1月2日-1月17日期间预约办理;
3、排名4001-6000名的申请人于2020年1月19日-2月7日期间预约办理;
4、排名6001-8000名的申请人于2020年2月10日-2月25日期间预约办理;
5、排名8001-名的申请人于2020年2月26日-3月13日期间预约办理。
2020年3月31日前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核准入户手续的,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作废。
后续流程
第一步: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核准办理准入手续(此项业务必须经预约后方可前往办理)
(一)申请人持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核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收取复印件。审核同意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广东省户籍居民已实施一站式户口迁移,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袋封申请材料复印件交申请人签领。
第二步: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入户
(一)省内户籍申请人凭办理短信通知,持袋封申请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一张等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二)省外户籍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凭《准予迁入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申请材料、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相片一张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