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深圳体检标准
积分入户深圳体检标准
一、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二、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三、结核病,不合格。但符合下列情况的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四、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不合格。
五、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甲型肝炎治愈的,合格。
六、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七、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糖尿病并发重症器官损害、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九、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十、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和大动脉炎,不合格。
十一、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十二、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十三、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十四、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上述病种治愈后的,合格。
十五、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色盲,合格。
十六、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七、本体检标准未列明的其他严重疾病或肢体伤残,明显影响日常生活及工作的,不合格。
十八、体检结论应由主检医师根据附表所列的体检项目的结果直接作出“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暂不予体检结论”三选一的结论,无需对可疑或不确定项目进行进一步深入检查。
十九、“体检合格”是指不存在前述条款的任何不合格项目;“体检不合格”是指发现至少有一项前述条款所列不合格项目;“暂不予体检结论”是指未发现前述各条款中的任何不合格项目,但发现有检查项目可疑而根据现有资料尚无法达至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一、目的
为确保拟招调入户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根据《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社规[xx]4号)和《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深人社规[xx]6号)的相关规定,对招调人员入户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做出指引。
二、体检的原则
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删减部分检查项目以减少招调入户人员的负担。如取消乙肝筛查、放宽部分检查化验的指标等。
三、体检项目及意义
1、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测血压、身高、体重、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四项、血糖、肾功能二项、胸透、心电图、肝胆脾胰双肾输尿管膀胱B超、子宫附件B超(女性)。
2、体检项目意义:
四、体检结果的判定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结果判定,其结论为“体检合格”和“体检不合格”二种结果。
五、复查标准(具有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的)
1、血常规出现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结果异常的:①红细胞计数≤3.0×1012/L或≥6.0×1012/L;②白细胞计数≤3.0×109/L或≥12.0×109/L;③淋巴细胞百分比≤10%或≥60%;④血红蛋白≤80g/L或≥180g/L;⑤血小板计数<100×109/L。
2、尿常规出现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结果异常的:①尿隐血两个及两个“+”以上(女性月经期尿隐血阳性除外);②尿蛋白一个及一个“+”以上;③尿糖阳性。
3、肝功能出现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结果异常的:①谷丙转氨酶≥90IU/L;②谷草转氨酶≥60IU/L;③直接胆红素≥10μmol/L;④间接胆红素≥15μmol/L。
4、肾功能出现以下一项或一项以上结果异常的:①血肌酐≥140μmol/L;②血尿素氮≥8mmol/L。
5、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疑为器质性心血管系统疾病,不能定性的。
6、B超检查疑有器质性病变,不能定性的。
7、胸部X光透视疑心、肺、膈等部位有器质性病变,不能定性的,或疑为活动性肺结核(以市慢性病防治院诊断为准)。
8、体检负责医师建议应进行复检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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