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积分入户申请基本流程
一、进行申请
深圳市积分入户申请统一通过网上提交,现场办理原则。
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9日(系统开放后)期间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进入“个人业务”—“户籍迁入”目录
选择序号1“积分入户”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且完成实名认证。通过审核后进入积分入户下一步。
二、条件审核及积分核算
本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将于2020年9月30日24时截止。受理机关自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本年度审核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计算各项指标积分分值及总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6日,凭本人注册账号登陆申请平台,在“我的申请”查询受理情况及积分分值。
1)积分入户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三、复核及公示
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复核申请期。申请人对本人单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于复核申请期内进入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看复核申请途径及方式。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复核审核期,相关部门将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申请人可在申请平台“我的申请”查询复核结果,复核后形成的积分分值为最终结果。
受理机关将于2020年12月8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统一公示排名前名的入围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
四、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
公示结束后,受理机关将通过申请平台“我的申请”公布正式入户人员名单。进入正式入户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应按照积分入户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详情将在“公告说明”发布),前往公安机关核验相关材料,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成功提交积分入户申请后,在年度申请截止之日(2020年9月30日)前,均可登陆申请平台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申请撤销后,可再次提交申请。2020年9月30日后,不能更改申请信息或撤销申请。
(二)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理积分入户信息,可以通过微信咨询智富营加客服。
(三)申请人个人通过实名认证后按提示如实完成信息填报即可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