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记者庄瑞玉)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将于2012年4月12日启动。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市场认可程度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
今年深圳市招调工政策有重大调整。今后招调工一律通过积分入户,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100分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定一年。
招调工年龄48周岁以下
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一律通过积分入户,不再走招调工方式。
据了解,申请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缴纳社保;未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积分入户核准分值为100分
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身份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的申报人员名单予以滚动公示。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受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经审核同意的积分入户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其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选择随其同时迁户;其配偶随迁入户按本市政策性随迁有关规定办理。
五类人员核准分值超100
据了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可根据本市人才引进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项及分值表。根据此次公布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5类人员仅“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一项的分值就为100分,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这5类人员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此外,对于持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毕业生,可视同达到积分入户核准分值,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名词解释
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入户。积分入户不适合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今年深圳市人才引进工作将于4月12日启动,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今年深圳市人才政策有多项重大调整:应届大专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入深户;招调入户均实行积分入户;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的拟引进人员,如由用人单位申报积分入户可加10分。今年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分值仍为100分。
□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
立户登记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网上申报信息时间:
2012年4月12日—2013年2月5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
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政策查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官方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发布本年度各项人才引进政策及详细的业务指南,供办事人员查阅;
将编发人才引进业务办事指南资料并向社会发放;
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
优先引进重点产业
所需人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上个月发布了新的《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有效期5年);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经市政府同意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执行时间暂定1年,去年印发的《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废止。
今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状况、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引进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市场认可程度等综合要素对人才引进择优审批,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人才引进需求。
深圳今年人才引进工作包括3项业务:调干、接收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毕业生以个人身份入户的范围扩大到大专学历者,积分入户范围扩大到调工。
今年我市将在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政策之下,统一业务工作流程,执行标准和监管原则。中央及各省驻深单位和企业、市国资委直属企业申请的人才引进业务,在市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