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写明:
(1)具有正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35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