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申请儿童情况
基础分
月积分
加分
A类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100分
深圳户籍: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非深圳户籍:
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
1.大学区申请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2.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3.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4.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5.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B类
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90分
C类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80分
D类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70分
E类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65分
F类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