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网上户政窗口办理。深圳市公安局已开通网上户政窗口,关注“深圳公安”,在“民生警务”菜单提交申请,待审批通过后再行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办理。
(二)预约前往窗口现场办理。深圳市公安局已在全市开通户政业务预约服务,可拨打“114”转语音提示“8”进行电话预约;或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共号进行预约。
1.新立户需先到入户地派出所进行地址采集,取得标准地址单。
2.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核准办理;持有《户口迁移证》无随迁子女的应届毕业生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特殊人才到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3.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的,持第二联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签署同意入户意见的,持袋封入户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招调工(干)、引进留学生、博士后、特殊人才已开通省内一站式服务,户籍在广东省内的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迁出,待收到入户通知信息后,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4.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袋封入户材料、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和一寸白底免冠照片一张,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迁入派出所入户(16周岁以上人员必须同时申领二代身份证)。在亲友的房产立户及落户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持身份证、户口簿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