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将依据积分高低进行学位安排。
与此前的政策相比,办法有多项变化:首先,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是将计划生育作为积分入学项目;第二,招生政策对居住证、社保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对居住证的要求是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社保的要求明确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三,港澳籍学生也可和非深户籍学生一样申请积分入学;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学位申请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就学联系函和转学证明材料。
据深圳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姚一勤介绍,今后5-8年,深圳市将处于人口快速增长期,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与义务教育学位建设的矛盾在相当长时间内将继续存在。为更加公平、公正地分配义务教育学位,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在深圳市接受义务教育实行积分入学制度,按积分高低安排学位,新规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