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较高年龄;
(六)**《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未参加地区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
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以下人才已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两院院士;
(二)享受**特殊津贴,全国***技术人才,“百千**才工程”**人选,地区、省(部)级有**贡献中青年,地区**学科、**实验室学术技术**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符合本办法*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本办法另有规定除外);
(二)身体健康;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1、提高自己*(可加10-20分。不建议,因为考取大专或者本科,需要至少三年的时间,时间上来不及)
广东省和地区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四)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且不*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较高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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