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一.核准入户:
1.全日制本科并具有学位,35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以上+中级职称+年龄35岁以下。(我司有中级职称培训班报名中)
3.全日制大专以上+副高级职称+年龄45岁以下.
4.全日制大专以上+正高级职称+年龄50岁以下.
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40岁以下。
6.技师职业资格+年龄35岁以下。
7.留学生学士年龄在35岁以下,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有深圳居住证,10年社保+10年房产以上可通过居住社保积分排队入户。
9.夫妻一方入深户5年可随迁入户。
积分入户细则还没出来,如果未达到以上核准入户要求,统一走积分排名。关键看人社局放多少的指标量。分高者得。
三.建议加分方案如下:
1.目前只有专科学历+社保(大专学历还可以积分)
建议提升学历本科+中级职称,根据初稿意见(请看以下初稿),分数越多越好。
2.目前本科学历+社保(本科学历还可以积分)
建议考中级职称(我司有中级职称培训报名中),分数越多越好。
入户加分咨询:
深圳龙华东环一路南方明珠商业城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直接办理入户:
(一)本市认定的任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深圳市鹏城优才卡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二)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五)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其中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七)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八)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核验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殊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市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以及业务开展情况,发布人才引进业务负面清单。被列入人才引进业务负面清单的材料和事项,将不作为人才引进的申请依据。
第九条不符合第八条条件,但达到一定学历、技术技能等水平的其他人才,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可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人才引进积分排名择优审批办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另行制定。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