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学历要求!深圳积分入户今天开始申请,攻略速看!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及《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要求,自2017年起我市实施居住社保积分入户制度。积分入户主要以稳定居住、稳定就业、诚信守法三项为入户积分指标。
受理机关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本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照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年度积分入户人员名单。
申请时间
深圳市2020年度积分入户网上申请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9月30日。
02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向深圳市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03关于积分分值核算的有关说明
申请人的入户总积分为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及诚信守法情况等指标的累计积分。各项积分指标计算时点均截止至2020年9月30日。
(一)稳定居住指标:包括在深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两种(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积分)。
在深拥有自有住房每满1个月积1分;
在深合法租赁住房每满1个月积0.2分;
(二)稳定就业指标:依法按时缴交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
在深依法按时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积1.5分;
(三)诚信守法指标:包括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刑事犯罪记录;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
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未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15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有不良信用记录且还款(费、税)逾期时长已满90天,每存在一笔减30分(个人征信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申请人因逾期还款(费、税)形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在本年度申请截止之日前还清欠款(费、税)的,不纳入减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减100分;
有刑事犯罪记录,减200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减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