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填报和提交:
*通过用人单位办理的
可由申请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也可由用人单位为拟引进人员填报信息后直接提交。
申请人填报信息后经用人单位提交(建议用人单位选择此方式):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在个人用户登录处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个人帐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呈报单位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用人单位经办人联系,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经办人在系统提交。
单位经办人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单位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用人单位填报信息并提交:
已进行人才引进立户的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在户籍地是否有工作档案及调出单位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受托的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局呈报申报材料;如申报招工,用人单位可自主选择由本单位系统提交信息并呈报申报材料;或选择委托市人力资源局认可的代理机构提交信息并呈报申报材料。
备注:如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可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申报系统将其申报信息提交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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