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套公租房今日开始认租,详细攻略话你知

又一批公租房开始配租!你准备好了吗?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再次供应1035套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今天(11月4日)9:00准时开始申请!具体

1035套公租房今日开始认租,详细攻略话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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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批公租房开始配租!

  你准备好了吗?

  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再次供应1035套公共租赁住房

  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

  今天(11月4日)9:00准时开始申请!

  具体房源及认租攻略

  壹号君全部都帮你整理好啦

  1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包括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汇裕名都花园(一期)四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1035套住房。各项目的房源情况如下:

  坤宜福苑项目

  位于龙岗区凤凰大道33号,本次配租房源238套,其中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一厅99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三房二厅139套;

  湖润名苑项目

  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光路桔塘社区,本次配租房源312套,其中建筑面积45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23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一房一厅63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二房一厅199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三房二厅27套;

  伟禄雅苑项目

  位于龙华区环观南路高新科技园区内,本次配租房源72套,其中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单身公寓13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二房一厅34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三房二厅25套;

  汇裕名都花园(一期)

  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本次配租房源413套,其中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二房一厅207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三房二厅206套。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本次配租房源都有历史配租记录,部分房源有入住记录,但所有房屋都符合入住标准。

  2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19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11月1日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福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3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结合福田区符合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家庭人口数及本次配租房源面积户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配租面积标准为:

  ◆单身居民可选单身公寓和一房一厅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

  ◆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

  ◆三人及四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次所有户型的住房。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租金标准

  ①坤宜福苑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21.72元/月?平方米

  ②湖润名苑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20.64元/月?平方米

  ③伟禄雅苑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22.84元/月?平方米

  ④汇裕名都花园(一期)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19.55元/月?平方米

  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的公共住房租金定价为准。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物业管理费标准

  ①坤宜福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9元/月?平方米

  ②湖润名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25元/月?平方米

  ③伟禄雅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95元/月?平方米

  ④汇裕名都花园(一期)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5选房排位规则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

  第一序位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其在该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如果条件符合

  对房源项目也很满意

  就可以着手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啦~

  划重点!

  网上认租时间为

  11月4日9:00-11月13日18:00

  6配租程序

  网上认租

  有认租意向的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的“住房保障服务主页”(点击“认租申请”,进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立即办理”,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计入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2019年11月4日9:00至2019年11月13日18:00。2019年11月13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变更。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首层

  咨询电话:0755-

  网上看房

  此次配租房源项目暂不安排现场看房,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形式。各认租家庭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端,对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

  识别

  在线看房

  认租资格核查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户籍信息核查时点为2019年10月31日24:00,其他信息的核查时点为2019年11月13日18:00。

  认租结束后,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网上认租的申请家庭信息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1035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1036-2070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2071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人,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7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

  地址:福田区石厦北新天世纪商务中心B座1103

  ◆福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8重要提示

  ①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三个项目为工改保项目,周边多工业园区,可能产生噪音、烟尘等环境影响;交通方面,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直达福田;目前教育学位较为紧张,规划建设中的幼儿园、学校,建设进度以当地教育部门信息为准;社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其他配套以相关部门规划方案为准。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②汇裕名都花园(一期)项目交通、教育等周边配套设施目前尚不完善,附近无直通的地铁站,项目西侧(1栋B座和C座)紧临龙大高速,临高速面房屋有一定的噪音干扰;项目三期、项目以南市政道路目前均正在施工,可能产生但不限于噪音、振动、烟尘、尾气等影响。该项目目前配建两所幼儿园,其中一所已建成,共设18个班,小区东侧有一处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用地,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具体建设安排以深圳市宝安区政府规划方案为准。本项目周边学位紧缺,请各认租家庭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③认租其它公租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项目公租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租房。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④认租家庭中已成年且仍没有本市户籍的子女,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⑤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包括四个项目所有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因房源有限,请申请家庭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⑥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主动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⑦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⑧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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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静

  资料来源: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幸福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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