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各种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2届开始,《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交学校档案馆留存。各学院要严肃对待,指导毕业生认真填写。现就2023届毕业生填写《登记表》作如

关于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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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各种情况的综合反映,也是毕业生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2届开始,《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一份交学校档案馆留存。各学院要严肃对待,指导毕业生认真填写。现就2023届毕业生填写《登记表》作如下说明: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涂改。

  

3.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或“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贴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5.“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

  

6.“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

  

7.“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亲属(父母和兄弟姐妹、爱人、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8.“自我鉴定”内容要充实、全面,主要包括本人在校期间思想、学习、实践、奖惩、诚信等各方面的表现及自我评价。

  

9.“班级鉴定”内容需班主任老师对该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实践、奖惩、诚信等各方面的表现做出鉴定,并由班主任老师签字。

  

10.“学院意见”内容需学院结合该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及“自我评价”、“班级鉴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盖学院行政印章。

  

11.封面、“自我鉴定”、“班级鉴定”、“学院意见”日期填写范围是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学校鉴定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6月18日。时间先后顺序要符合逻辑。

  

各学院要将本学院所有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及时收齐汇总并于2022年11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21室)和校办公室签章。签章完毕,由各学院统一保管,一份留待存入毕业生档案,一份等学校档案室通知存入档案室,存入档案室的《登记表》需分学院、分专业、分班级提交,最终以班级为单位存档,每个班级前面应附《滁州学院xx学院xx专业2023届xx班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按学号排序),同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按表格一对一排列。

  

附件1:《滁州学院xx学院xx专业2023届xx班毕业生登记表》.xlsx

  

附件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模板.pdf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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