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三方协议及档案户口怎么回事?

高中生上大学要不要迁户口?大学毕业生三方协议及档案户口怎么回事?这几天高中毕业生报志愿、拿录取通知书,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签三方协议。都在问档案户口的问题,那我连着高中带本科一并全流程串讲了,让大家有个清晰的流程,及时知晓未来潜在的不便之处

大学毕业生三方协议及档案户口怎么回事?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高中生上大学要不要迁户口?大学毕业生三方协议及档案户口怎么回事?

  

这几天高中毕业生报志愿、拿录取通知书,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签三方协议。都在问档案户口的问题,那我连着高中带本科一并全流程串讲了,让大家有个清晰的流程,及时知晓未来潜在的不便之处。

  

档案、户口迁移流程图

  

上学的时候,高中学校会主动把你的学籍、档案、党团关系档案发给你,带到本科学校报到。学生可以选择是否把户口也迁到本科学校。

  

如果学生把自己的户口从生源地的派出所C,迁到了本科学校,学校会自动把户口登记在校集体户上,由其所在地的派出所D管理。

  

学生本科毕业之后,如果没有签署三方协议,本科学校一般会把学生的档案、户口退回到生源地。

  

学生如果签署了三方协议,本科学校就会把他的档案寄送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户口也会自动的挂在人才交流市场所在地的派出所。

  

学生到公司就业报到,凭[报到证]在人才市场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也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从公司所在地的集体户再次迁到生源地(父亲名下),或者是迁移到自己买的房产名下。

  

但档案仍然留在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场。以后如果辞职另找工作,再从人才市场上把档案迁到新的公司即可。

  

如果考上了研究生,档案户口一并迁移到研究生学校。

  

户口档案是分离的,各走各的。

  

学校退档,是把户口退到生源地人才交流市场的集体户上了,你可再从集体户上迁出,迁入到父母名下。这和从公司人才交流市场迁出,再迁入父母名下一样。只是中转地不同。

  

所以建议高中升学时不要迁户口(除非学校硬性要求),否则就要折腾:上大学从父母名下迁出,迁入学校集体户;大学毕业从学校集体户迁出,迁入公司集体户;从公司集体户迁出,迁入父母名下。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回到父母名下。除非你大学毕业就有了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子,从集体户迁出,迁入自己名下(自己就是户主)。两地派出所来回跑,费周折。当然2019年全国公安打通了业务平台,可在线办理户口迁入迁出,但部分地区因网络业务受理量很少,派出所工作人员可能无法熟练操作,造成实际办理效率远远低于现场办理。

  

其次,因教育部每年都会统计各个高校的就业率,大多数学校都会为了这个数据更加“好看”,更倾向于“逼迫”学生签订三方协议。部分学校老师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会讲解这么细致,以尽量减少档案返回原籍的数量(未就业),也不愿意为学生办理留档在校的业务。(本科行政老师个个装糊涂)有的学校逼迫学生签三方协议,否则不让其参加答辩或延期答辩,或鸡蛋里挑骨头、穿小鞋等,制造毕业障碍。虽然这种做法违法,但碍于人家优势地位,你不可能去耗一场耽搁时间的官司来维权。因此这种现象在高校普遍存在,无论是985、211还是“双非”,也因此,官方发布的就业率、大学排名什么的也就看看,数字就是这么一层一层逐级上报注过水的。如果找到心仪的公司,建议你签三方协议,顺溜。如果没有,赶紧找,除非你明确打算再次考研。

  

如果考上了研究生,档案户口一并迁移到研究生学校。如果考研首次失败,想再考一次,大可不必理会学校老师的软磨硬泡。如果学校也不给留档,还通过制造毕业答辩等障碍逼签三方协议,权宜之计只好找熟人签他的公司,档案户口到了人才市场,然后离职(有些公司要违约金或卡壳什么的,熟人放心嘛),户口档案留在人才市场,办理迁移,迁回家那边。这样即摆脱了不让答辩的纠缠,也把户口迁了回去,学校也拿到了又一个学生就业的数字。如果考上研究生,档案再从家那边迁到学校,就是太过麻烦。(谁让你考到这样SB的学校又遇上这样SB的老师)

  

并且需要注意,报考公务员许多岗位要求“应届生”资格,签署了三方协议,档案从学校派遣出去,自己可就失去“应届生”这一资格了,因此需要权衡利弊。

  

大城市户口多好,干嘛迁回家去,那么,外地户口能干吗?1、没耕地。2、不在身边办事不方便。3、现阶段不买房,何况买房到时候迁也不影响。4、赶上拆迁户口又在外地,拆迁补偿没自己份儿。所以,外地户口能干吗?

  

我迁回家,到时候还能再迁到大城市吗?看政策,看公司让不让你再迁到集体户上。即使大城市的公司不管户口,有居住证,功能抵户口本,户口本能办的居住证也能办了。所以迁不迁户口已经不重要,尤其是农村户口,迁移转变为城市户口或集体户口更要慎重。

  

我原是农村户口,迁到了学校,这迁回去还能是农村户口吗?父母提出申请落户到他名下,就还是农村户口。(2016年以后是这样,之前不知)

  

写于2017年,本次重发。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内容

推荐阅读

发表评论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