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转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医继[2020]6号各教学站、临床学院、各年级学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请认真遵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转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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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沪交医继[2020]6号

  

各教学站、临床学院、各年级学生: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请认真遵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上海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交教〔2017〕6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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