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康学院发布2023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细则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康学院2023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细则根据教育部文件及《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上体院院字〔2022〕36号)及《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应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康学院发布2023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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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康学院2023届本科生推免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上体院院字〔2022〕36号)及《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条件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结合运动健康学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如下:

  

一、推荐对象

  

运动健康学院全日制本科2023届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获得运动等级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3.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三、组织领导

  

见官网

  

四、名额分配及综合计分排名原则

  

1、以该年级各专业学生总数为基数,原则上按比例平均分配(预计10%左右);

  

2、综合成绩计算的权重比例:应修课程平均绩点(30%)、主干课程平均绩点(30%)、科研能力(20%)、获奖情况(10%)、第二课堂成绩(素质拓展分)(10%)

  

五、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和受处分记录。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没有不及格记录,且三年应修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确有学术专长者,三年应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50%,且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推免学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按上海体育学院科技研发类职务成果分类分级标准B2以上级别执行)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一般为排序前三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外语成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成绩需在2022年8月底之前获取):

  

(1)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无小分要求);

  

(3)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无小分要求)。

  

4、2020-2021学年(大二学年)第二课堂成绩(素质拓展分)60分以上。受疫情影响,2019-2020、2021-2022学年(大一、大三)的第二课堂成绩不纳入评价。

  

5、其他说明:

  

(1)优秀运动员:就读本科期间获得过校优秀运动员奖学金,三年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对于竞赛成绩达到运动员奖学金评定条件,但未参加当期评定的,经学校训练竞赛归口管理部门认定后可参照相应的运动员奖学金等级参与推荐;本科就读期间之外取得的竞赛成绩,达到运动员奖学金重大贡献奖级别的,由推荐领导小组认定后推荐。

  

(2)所有科研成果左边加分右边均由学术专长工作小组认定后方可按照左边加分右边细则进行左边加分右边。科研项目折算标准:

  

项目类型

  

分值

  

备注

  

高水平学术期刊

  

一区300/篇二区200/篇三区、四区100/篇未进分区者,交由学术专长认定小组评定

  

校内共同第一作者分值按人数比例平分,与校外共同第一作者排第一位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

  

国家发明专利

  

200/项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

  

重要学术期刊

  

100/篇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

  

核心学术期刊

  

60/篇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

  

会议(二级以上)

  

(口头20、墙报15、书面10)/篇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该项的上限50分

  

实用新型专利

  

30/项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

  

一般核心期刊

  

30/篇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排第二位者分值50%,排第三位者分值30%,其余排名不得分。

  

市级课题

  

立项(20)+完成(20)/项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成员类别者,分值50%

  

校级课题

  

立项(10)+完成(10)/项

  

排名第一者,分值加满;成员类别者,分值50%

  

A、作为科研成果的作者,通讯单位应以上海体育学院为第一单位。如有通讯作者或作为通讯作者之一,其通讯单位中应包含上海体育学院。

  

B、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或转载的,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重复累计。

  

C、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申请时间(2022年7月18日)前,以见刊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D、最终科研分总评成绩是申请者排名最高者为100分标准,算相对分值。

  

(3)获奖情况折算标准:

  

奖项类别

  

等级及对应折算分值

  

奖学金类

  

国家级

  

上海市

  

特等、一、二、三等

  

10

  

8

  

6、5、4、3

  

综合评优(优生、优干、优团、优团干)

  

市级

  

校级

  

8

  

6

  

科创获奖(同一个作品不同比赛获奖只计算一次,就高不就低)

  

国家级(金、银、铜)

  

上海市(特、一、二、三、优)

  

校级(一、二、三、优)

  

10、9、8

  

8、7、6、5、3

  

5、4、3、2

  

其他各类(单项积极分子、励志奖学金、优秀志愿者、紫竹奖学金等)

  

每项2分

  

文体类奖项:

  

奖项类别

  

等级及对应折算分值

  

等级

  

国家级

  

上海市

  

校级

  

文体类比赛及其他比赛(团体或个人)

  

取前八名,分别对应10、9、8、7、6、5、4、3分。

  

取前八名,分别对应8、7、6、5、4、3、2、1分

  

取前三名,分别对应3、2、1分

  

备注:最终获奖情况总评成绩是申请者排名最高者为100分标准,算相对分值。获奖时间截至2022年7月18日之前,证书未下达的需附相关获奖证明。

  

(4)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工作流程

  

(一)推荐工作阶段

  

1、7月12-18日,学生根据推荐条件自主申请报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材料清单如下: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学校《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之附件2);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核表》(见学校《上海体育学院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之附件3)

  

(3)素质拓展本(需团委审核盖章);

  

(4)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

  

(5)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已经考完大学英语四、六级还未取得证书的学生,外语成绩证明可延缓到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前)或托福、雅思成绩证明;

  

(6)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7)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8)优秀运动员须提供符合推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没有特别注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同时将所有材料原件按序号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一并提交,文件名为“院系+姓名+学号”;其中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单独扫描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身份证号_姓名”。PDF文档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提交至所在学院。

  

2、7月21日前,完成申请学生的材料审核,推荐工作小组完成申请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序,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及其申请人的材料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录取工作阶段

  

1.2022年9月中旬,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推免名额确定并公布名额分配方案。

  

2.2022年9月中旬,推免名额下达后,各学院根据所分配名额结合初选名单排名确定本单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

  

3.教务处初审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提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2022年9月下旬(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时间为准),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推免平台,平台审核通过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

  

七、其它

  

1.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不办理出国、就业手续,被推免录取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必须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本办法经运动健康学院党政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体育学院运动健康学院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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